台北市士林区4岁刘姓男童遭长柄刷打死,刘姓后母被依伤害等罪判12年6月有期徒刑,由于检方发现男童的5岁姊姊身上也有大面积烧烫伤,另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等罪将其起诉。士林地院今天审理,台大医院医师证称女孩身上最严重的伤在右手臂上的3度烫伤,有极为明显的「边界」,小孩因皮肤角质浅,短短几秒就会组织坏死。
由于女童被发现右上臂、胸腹部有多处二度到三度烫伤,当时刘女回应,是为了要冲掉女童身上的排泄物,才会拿热水帮忙冲掉,脱衣后发现她有脱皮状况,所以也有用消毒过的剪刀剪坏死皮肤;她还供称,自己有产前忧郁症,「我不是想到就打,都是有事情才会打,并没有固定频率的打小孩」。
台大医院儿童急诊部张姓女医师今天出庭证称,经鉴定结果显示,女童右手臂的灼伤部位有明确边界,而手肘内侧可能是因为弯曲,有一条条「斑马纹」,与浸泡式烫伤的情况相同,另外胸腹部上还有些许灼伤,怀疑可能是女童当时被强压时挣脱,热水飞溅所造成,左肩等处也有多处淤伤。对此,刘女当庭皆未做出任何回应。
士林地院表示,由于刘女还有向高等法院声请做精神鉴定,目前排定今年5月24日进行,届时须等鉴定结果出炉,再择期开庭审理。